關于做好2024年稻谷補貼面積核實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辦)農辦:
為落實好2024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政策,保障種糧農民收益,根據《渝水區稻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稻谷補貼面積核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稻谷補貼政策原則
1、嚴格執行誰種補給誰。稻谷補貼政策要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其他涉農補貼相區分,與稻谷生產直接掛鉤,穩定稻谷種植效益,進一步提高補貼資金的精準性和指向性。嚴格執行誰種補給誰的原則,將稻谷補貼資金補到實際水稻種植戶手中。
2、引導調優糧食種植結構。引導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加快糧食種植結構調整。對開展了綠色優質稻谷訂單種植的補貼標準提高20%左右。
3、繼續強化早稻生產支持。稻谷補貼資金繼續向早稻生產者聚焦,提高早稻種植補貼,適當降低中晚稻種植補貼,調動農民雙季稻種植積極性。具體補貼標準待水稻種植面積核實后確定,經部門間協調報區政府同意后下發。
4、支持鞏固提升優勢產區產能,引導非優勢產區種植結構調整。一是優先支持糧食功能區內的水稻種植;二是引導減少重金屬污染區的稻谷種植;三是對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谷不納入補貼范圍;四是第三次土地利用調查外的土地上種植的稻谷不納入補貼范圍。
5、農戶稻谷補貼發放一律通過《江西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一卡通”發放監管平臺》發放。
6、堅持并完善補貼公示、補貼信息檔案管理等制度,確保補貼信息完整真實。壓實鄉鎮辦對補貼面積和補貼信息真實完整性的主體責任,鄉鎮辦要嚴格審核村級上報的農戶和面積情況,及時更新完善補貼人員基礎數據,杜絕向亡故人員等補貼范圍以外人員發放補貼的情形發生。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確保補貼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實。要嚴格執行公示公開要求,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公示補貼政策以及資金發放情況。
二、嚴格水稻種植面積核實程序和時間
按照“農戶申報、村組核實登記、鄉鎮審核、區級確定”的程序核實水稻種植面積。
1、農戶申報、村組登記(早稻5月15日前,中、晚稻7月30日前)。對水稻實際種植戶的水稻種植面積進行逐戶申報登記,經張榜公示、農戶簽字確認后匯總上報。訂單種植面積以訂單合同為依據如實登記。再生稻種植經現場核實確認后可按兩季登記。堅持據實登記、審核把關、建檔備查。
2、鄉鎮審核(早稻5月20日前,中、晚稻8月5日前)。鄉鎮辦組織對村級上報的水稻種植面積和訂單面積等進行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后,匯總填報表三經簽字蓋章后上報到區農糧局。同時上報表三和匯總后的農戶補貼信息采集表電子文件。表三紙質表和表三、農戶補貼信息采集表電子文件早稻請在5月20日前上報,中、晚稻請在8月5日前上報。
3、種糧大戶面積統計上報。種糧大戶面積核實與水稻種植面積核實同步進行。對在同一鄉鎮范圍內承包或承租流轉水田面積達到50畝及以上的大戶,其中有一季水稻種植面積達到50畝或中稻加晚稻達到50畝或早稻加中稻達到50畝的進行大戶登記,并與水稻種植面積核實同步公示。大戶登記做到據實登記、不重不漏。大戶登記填報《2024年種糧大戶信息統計表》,注意把關審核早、中、晚稻種植面積與水田間邏輯關系。大戶統計表8月5日前與中、晚稻面積核實表三同時上報。
附:1、2024年水稻種植面積核實表;
2、2024年稻谷補貼發放信息采集表;
3、2024年種糧大戶信息統計表。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