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推行
“365天服務不打烊”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我區村(社區)為民便民安民的服務能力,努力打響“辦事不用求人、辦事依法依規、辦事便捷高效、辦事暖心爽心”的營商環境品牌,根據《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江西省民政廳江西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于在全省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推行“365天服務不打烊”的通知》(贛民字〔2022〕13號)要求,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進服務方式
1.實行錯時服務。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在法定工作日中午(12:00-14:30)輪流錯時作息,村(社區)必須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值守,負責通知相關業務人員及時到崗為辦事者辦理有關事項。
2.提供延時服務。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如還有服務對象正在辦理未辦結的事項時,工作人員應主動延長工作時間直至事項辦理完畢。
3.落實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值班制度。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合理安排村(社區)工作人員在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值班,確保群眾在非工作時間能辦事、好辦事、辦成事,出現突發情況能夠第一時間響應和處置。
4.實施預約辦理。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主動公布現場預約、電話預約、短信預約、網上預約等服務方式,針對服務對象在非工作時間遇到的特殊、急需辦理事項,相關工作人員要與服務對象對接好,商定辦理時間,最大限度方便對象辦事。
5.推進線上辦理。大力推行“一網通辦”服務,依托江西政務服務網和“贛服通”平臺,積極推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救助、人口戶籍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碼上辦”。有條件的村(社區)可部署綜合業務自助服務終端設備,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6.落實民事代辦。鄉鎮(辦)統一梳理完善和公布村(社區)民事代辦事項清單,并在村(社區)公示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方面內容,讓群眾廣泛知曉。根據村(居)民辦事申請,由村(社區)干部全程幫辦或代辦。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主動上門提供辦理服務,更好滿足特殊群體辦事需求。
二、提升服務效能
7.推進就近辦理。按照“15 分鐘服務圈”要求科學選址、合理布局,盡量把“服務中心”建在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的位置。按照“能放則放”原則,推動更多審批服務和公共服務下沉到村(社區),讓群眾不出村(社區)能辦成更多事項。
8.做到一次辦理。推行“一站式服務”,通過一窗層級推送審批和處置,做到“一窗通辦”。優化流程再造,加快系統整合,強化數據共享,壓縮辦理時限,推動更多事項辦理“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完善一次性告知、首問責任制、承諾辦結制、投訴舉報、去向留言等制度,讓群眾辦事暖心爽心。
三、拓寬服務渠道
9.全面推行雙報到雙報告制度。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到社區報到開展結對共建、在職黨員到共建社區和居住地社區報到服務群眾全覆蓋。通過按需設崗定責、在黨群服務中心設置貼合群眾需求志愿服務崗位,搭建在職黨員發揮作用平臺;推行“群眾點單、社區派單、黨員接單”模式,組織在職黨員認領“微民生”,力所能及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10.推動各類組織參與基層治理。堅持黨建帶群建,發揮群團組織密切聯系群眾優勢,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做好化解矛盾糾紛、幫扶困難群眾等工作。創新“五社聯動”機制,注重培育發展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居民互助類、志愿服務類社區社會組織。充分發揮鄉鎮(辦)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作用,擴大社區居民有序參與社區治理。組織動員社會工作者、社會慈善力量為社區社會組織專業賦能、積極助力。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在提供擴大居民參與、培育社區文化、平安社區建設、應急救援、疫情防控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增強社區居民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意識和能力,營造向上向善、孝老愛親、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互助的良好社區氛圍。
11.大力開展志愿者服務。鄉鎮(辦)整合在職黨員、各類志愿者、熱心群眾等人員力量,組建政策宣講、法律援助、健康義診、扶貧幫困、助老助殘等志愿服務團隊,為群眾提供組團式、專業化服務。面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迅速組織志愿服務力量下沉村(社區),發揮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充實一線應急處置力量。
四、強化服務保障
12.壓實工作責任。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行政審批局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措施辦法,根據《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見附件),制定完善村(社區)服務事項清單,建立健全相關服務制度,加強督促指導,壓實鄉鎮(辦)直接責任,切實提高村(社區)服務能力。
13.加強人文關懷。按要求落實村(社區)工作經費、村干部和社區工作者報酬待遇、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對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值班的村(社區)干部,合理安排調休、輪休。重點針對錯時延時服務,全力做好相關保障工作,為輪班值班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14.嚴格監督管理。全面推行村(社區)服務“好差評”制度,暢通線上線下評價渠道,讓辦事群眾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定期對群眾評價情況進行綜合研判,把研判結果作為檢驗鄉鎮(街道)推進此項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作為對村(社區)年度考核、村干部和社區工作者年度履職考核的重要依據。
15.其他說明事項。本《實施方案》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有疑問,由區民政局商區委組織部、區行政審批局后負責解釋。
附件: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
附件:
渝水區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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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類型 |
序號 |
事項名稱 |
辦理方式 |
業務指導部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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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類 |
1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受理、核查、上報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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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變更登記 |
受理、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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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恢復發放申請 |
受理、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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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
受理、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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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受理、核查、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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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咨詢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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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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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查詢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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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會保障卡服務(申領、啟用、應用狀態查詢、信息變更、應用鎖定與解鎖、密碼修改與重置、掛失與解掛、補領、換領、換發、注銷)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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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求職登記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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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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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就業登記 |
咨詢、指引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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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失業登記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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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 |
咨詢、指引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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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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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保類 |
16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含注銷登記) |
受理、初審、上報 |
醫療保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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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
受理、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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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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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手工(零星)報銷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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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參保人員參保信息查詢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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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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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醫療救助對象待遇核準支付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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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認定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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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政救助類 |
24 |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
代辦 |
民政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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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 |
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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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申請 |
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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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殘疾孤兒(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照料護理補貼申請 |
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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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城鄉居民臨時救助申請 |
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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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申請急難型困難家庭或支出型困難家庭佐證材料的出具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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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申請 |
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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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孤兒基本生活費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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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生服務類 |
32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 |
核實 |
衛生健康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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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 |
受理、核實、公示、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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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申請 |
受理、審議、公示、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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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申報 |
受理、評議、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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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病殘兒醫學鑒定申請 |
受理、初審、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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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獨生子女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撫慰金申請 |
受理、核實、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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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關愛女孩陽光助學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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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優惠加分證明的出具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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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年人服務類 |
40 |
農村離任“兩老”(老村黨支部書記和老村委會主任)生活補助申請 |
受理、審核、公示、上報 |
民政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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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申請 |
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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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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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殘疾人服務類 |
43 |
殘疾人兩項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 |
代辦 |
民政部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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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殘疾人證服務(申領、變更、換領、補領、遷移、注銷) |
咨詢、指引 |
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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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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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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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殘疾人就業服務 |
咨詢、指引或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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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綜合服務類 |
48 |
法律援助 |
咨詢、指引 |
司法行政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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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人民調解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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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農村危房改造申請 |
受理、評議、公示、上報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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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廉租住房保障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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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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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 |
咨詢、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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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 |
受理、審查、公示、上報 |
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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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 |
咨詢、指引 |
農業農村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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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農業保險投保 |
咨詢、指引或辦結 |
農業農村部門、林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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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再流轉以及 承包方、受讓方利用農村土地經營 權融資擔保的備案 |
辦結 |
農業農村部門、林業部門 |
除林地、草地以外的,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辦理備案,應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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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申請 |
受理、初審、上報 |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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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自然災害救助申請 |
受理、評議、公示、上報 |
應急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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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 |
受理、評議、公示、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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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