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渝水區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以下是我區現行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
一、資助對象: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根據《江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對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認定(本地戶籍特殊困難家庭學生由教育部門會同同級鄉村振興、民政、退役軍人、殘聯等職能部門比對確認;異地戶籍特殊困難家庭學生及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學校根據學生家庭實際情況進行認定)。
家庭困難類型:
①.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或監測戶;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③.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④.孤兒學生;
⑤.烈士子女;
⑥.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⑦.其他城鎮貧困群眾家庭學生(城鎮支出型經濟困難家庭);
⑧.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享受撫恤補助待遇的優撫對象的經濟困難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標準:
1.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小學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2.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的50%(即小學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三、資助程序:
1.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江西省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認定)表》,符合簡化工作流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生活補助按照“學年評定(每年秋季開學后申請),學期發放(11月、5月),新增學生,重新評定”的原則發放。
以上資助政策自發布之日起若有調整,則按照當年調整后的政策執行。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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