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制定2026年版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分類管理名單?
為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部署,優化完善我省“雙通道”藥品管理機制,提升談判藥品供應保障效率,確保參保患者能夠及時、便捷地獲取所需藥品,根據國家醫保目錄動態調整要求和《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辦法的通知》(贛醫保字〔2025〕15號),研究制定2026年版分類管理名單,豐富和拓展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以下簡稱國談藥)供應渠道,讓廣大參保患者購買使用國談藥實現“開得到、用得上、能報銷”。
二、2026年版國談藥分類管理名單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分類標準明確
A類藥品:使用周期較長、療程費用較高(以2025年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為基準,以下簡稱基準線)的國談藥,即療程費用高于基準線或獲得國家藥品主管部門新藥證書但療程費用低于基準線的國談藥。
B類藥品: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用藥人群特定(重特大疾病或傳染病應急需要等)且療程費用低于基準線的國談藥。
C類藥品:對受行業主管部門政策規定限制不能或不宜在藥店銷售或易濫用易導致醫保基金支出不可控的國談藥,不納入“雙通道”管理范圍。
2.動態調整機制
新增2025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112個,經部門意見征集和專家論證評估,92個納入“雙通道”(A類69個、B類23個),20個列為C類。
對我省現行389個“雙通道”藥品進行梳理,386個藥品維持“雙通道”管理(A類249個、B類137個),3個經藥品生產企業自主申請退出“雙通道”管理調為C類。
3.簡化備案流程
按“最小必須”原則精簡備案材料,提升辦理效率。
三、如何保障國談藥分類管理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一是多部門協同。協同省衛健委、省藥監局等主管部門,對國談藥分類管理進行遴選和專家論證評估,對國談藥分類管理進行適宜性聯合審核。二是專家論證評估。隨機抽取國談藥有關的學科領域專家組織開展多學科專家論證評估,確保國談藥分類管理公平公正、程序符合規范要求;同時,充分尊重藥品生產企業意愿,依藥品生產企業自主申請將部分國談藥不納入或退出“雙通道”管理。三是公開征求意見。通過官網公示國談藥分類管理名單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收集社會反饋,對各方的訴求再次組織有關學科領域專家進行復核評估,對合理建議予以采納。
四、分類管理結果如何應用?
A/B類藥品:納入“雙通道”管理,患者可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同等享受“雙通道”藥品醫保報銷政策。
C類藥品:按乙類藥品管理,加強使用監管,防范基金風險。
過渡期安排:對未成功續約退出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原協議期內國談藥,按國家政策要求落實6個月的過渡期,對這些調出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在過渡期內按醫保基金原醫保支付標準繼續支付,充分保障參保患者用藥的連續性和銜接替換。
五、定點醫藥機構需落實哪些責任?
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召開藥事會采購配備國談藥,履行定點醫療機構對國談藥“應采盡采、應配盡配”的主體責任。同時,定點醫療機構的臨床醫師應根據參保患者的病情合理用藥,保障參保患者合法用藥權益,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運行。
定點零售藥店:鼓勵“雙通道”藥品定點零售藥店配備更多的“雙通道”藥品,對“雙通道”藥品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其醫保支付標準,保障“雙通道”藥品的質量和供應。同時,“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醫保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
六、政策何時正式實施?
2026版國談藥分類管理名單自2026年3月10日起執行。新增2025年國談藥中的“雙通道”藥品與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同步實施(2026年1月1日起同步執行),各級醫保部門需同步更新信息系統,開展政策解讀和宣傳培訓等工作,確保政策平穩落地,及時回應參保患者和社會各方關切,讓廣大參保群眾在醫保醫藥領域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