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
目 錄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于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組織管理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進行登記注冊,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市場交易行為和經營行為,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區域內食品、保健品、藥品等的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監管及產品標準、計量的監管,指導與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監管、產品質量監管業務相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局本級)。編制人數131人,其中:行政編制81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50人;實有人數175人,其中:在職人數115人,包括行政人員69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46人;退休人員71人。
第二部分 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入預算總額為2982.77萬元,比上年增加520.91萬元,原因是公務員(含參公)基礎績效獎增加、上年結轉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98.55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7.12%,比上年增加259.12萬元,原因是公務員(含參公)基礎績效獎增加;上年結轉384.23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2.88%,比上年增加261.8萬元,原因是2023年部分項目尚未完工。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支出預算總額為2982.77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597.5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7.09%;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331.7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31.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26萬元、資本性支出10萬元;項目支出385.2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2.91%。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2530.1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4.8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3.4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1.85%;住房保障支出99.2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32%。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331.7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8.17%;商品和服務支出616.8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20.68%;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2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81%;資本性支出1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34%。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598.5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7.12%,比上年增加259.12萬元,原因是公務員(含參公)基礎績效獎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2145.8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2.5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3.4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3.6%;住房保障支出99.2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82%。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331.7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9.73%;商品和服務支出232.5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9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2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94%;資本性支出1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3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2024年本部門的公用經費241.58萬元,其中:辦公及印刷費50萬元、郵電費2.95萬元、差旅費4萬元、培訓費3萬元、水電費9.5萬元、咨詢費3萬元、取暖費2.76萬元、維護費4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工會經費9.9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42萬元、其他交通費59.11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0萬元以及其他費用39.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減少5.62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4輛,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4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1個,涉及資金1萬元。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渝水區市場監管局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4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一樣;
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上年一樣;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42萬元,與上年一樣。
第三部分 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詳見公開表格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本單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及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樣式: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
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
基金彌補 2022 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結轉和結余
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按照單位2024年部門預算所使用的科目代碼進行解釋說明)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繳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新余市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2024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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