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證遺失聲明
茲有下列2名執法人員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因不慎遺失,現宣布該遺失證件作廢。
姓名:余海花,遺失證件編號:14050303009
姓名:周 良,遺失證件編號:14050303010
自本聲明公布之日起,上述證件作廢。凡持以上證件進行行政執法活動或其他活動的,均為冒充的行政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配合并予以舉報,舉報電話:0790--6222934。利用行政執法證件進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渝水區發展改革委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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