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渝水區供銷社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區供銷社是區政府的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向區委、區政府反映農民社員的合理要求;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系,提出有關發展合作社事業的政策建議;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2、參與研究制訂全區農村商品流通的有關政策;研究制訂全區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
3、按照區政府的授權對棉花等重要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再生資源、煙花爆竹、農村商業和飲食服務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組織實施有關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
4、負責對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5、指導全區供銷社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貫徹民主辦社原則,加強全區供銷社的組織聯合與合作。
6、負責區供銷社直屬企事業單位社有資產的經營管理,保障直屬單位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設處室5個,包括:辦公室、人事股、財務審計股、保衛股、業務股。編制人數22人(含工勤人員編制),實有人數15人,均為行政人員;退休人員34人。
第二部分 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6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收入預算總額為430.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44萬元;本年收入合計401.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3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401.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44萬元。上年結轉28.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86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支出預算總額為430.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44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01.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3萬元;項目支出28.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86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2.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1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基本持平;農林水支出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持平;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96.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5.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3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5.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8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36.8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7.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0.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3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3.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6年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430.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44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2.8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15萬元,農林水支出3.0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96.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7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5.8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01.83萬元,項目支出28.8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36.8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0.39萬元(其中委托業務費25.8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3.49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6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無。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6年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總額為25.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86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6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430.69萬元,比2025年預算減少31.44萬元,下降6.8%。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7月31日, 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6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0。
(九)項目情況說明
本年度預算未安排項目。
二、202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新余市渝水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安排1.5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0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出境。
公務接待1.50萬元,比上年減0.5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公務用車運行0.0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無公車。
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
第三部分 渝水區供銷社2026年部門預算表(詳見公開表格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指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歷年滾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單位實際,參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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